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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度學海築夢增額說明

學海築夢增額經費分配說明(依附件)

1.學校承辦人至「經費分配及流用」中,將本次獲補助金額及學校需提出配合款,分配於提出增額申請之子計畫。
2.增額後之子計畫即可執行增額後經費。
3.增額補助不得分配或流用至未提出增額計畫,違者繳回補助款且不予結案,並減列下年度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