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106年度申請學海計畫是否要備函? (2017-02-16)
106年度申請學海計畫無須備函,將完整計畫書電子檔用印後上傳至網站即可。
Q2:申請書填寫小技巧---築夢篇 (2017-02-16)
線上填寫須先按「送件」。
Q3:申請書填寫小技巧---申請計畫書上傳篇 (2017-02-16)
由於106年度開始,計畫書改為線上收件,因此各校需將線上填寫的資料先列印下來並用印之後,掃描至電腦並與文字書寫表格部分,共同合併成一份完整的計畫書PDF檔,再上傳至網站即可。
附註:上傳完計畫書PDF檔之後,記得回上一頁按下「確定送件」喔!
Q4:申請書填寫小技巧---飛颺惜珠名單上傳篇 (2017-02-16)
因為在編輯的時候多少會動到儲存格本身的設定,可參考以下流程:
1.填寫好飛颺or惜珠資料後
2.到系統再下載一次空白的上傳表格
3.將填好的資料以純文字方式貼上(右鍵貼上”值”也就代表不會因為輸入文字時動到隔式設定)
4.用新的檔案上傳就OK了
Q5:學海飛颺計畫如果和國外實驗室合作但不修學分,可否申請獎學金? (2017-02-16)
必須修讀學分,並有學分採認才可以申請獎學金。
Q6:PDF上傳時,檔案太大怎麼辦? (2017-02-16)
如果PDF檔案超過系統規定的大小,請承辦人將其壓縮後再上傳,在「上傳PDF」部分下方也附有壓縮PDF檔案的網址,可供承辦人參考使用喔!
Q7:選送生人數是否會影響核定補助款? (2017-02-16)
本部補助款核定之審查標準係按補助要點第7點第2款規定;學海飛颺及學海築夢依行政績效及計畫成效二項成績加總後,核定補助對象及補助額度;學海惜珠依行政績效及審查項目配分二項成績加總後,核定補助對象及補助額度。
Q8:不同學年度可否再次申請學海計畫? (2017-02-16)
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計畫補助者,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但不同補助類型計畫名額及經費有剩餘時,薦送學校得選送學生至不同補助類型計畫,不在此限。
Q9:審查學校評分結果是否可以公佈評分原因? (2017-02-16)
目前不會提供評分細部審查建議。除非較嚴重行政績效扣分則會主動說明。
Q10:學海計畫能否在審核結果公告前出國? (2017-02-16)
申請計畫不一定通過,事先出國者應自行考量。申請人如有通過計畫補助,選送生於5月31日審核結果公告後在國外研修須滿1學期(季)或實習30天以上,始能獲得補助,但審核結果公告前之研修或實習期間不予補助,亦不得追溯。
Q11:學海計畫申請資格須為1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請問是否包括1學期? (2017-02-16)
是,包含就讀1學期結束後之學生即可申請。
Q12:學海計畫出國研修或實習期程之規定? (2017-02-16)
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選送生赴國外研修期間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原則;學海築夢選送生赴國外實習機構實習期間不得少於三十天(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另選送生至遲應於本部核定補助計畫「次年十月三十一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研修,屆期未出國者,視為放棄。
Q13: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證明文件是什麼? (2017-02-16)
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審核認定所核發之證明文件,例如中低收入戶卡、低收入戶卡等相關補助的證明或是公文
Q14:如果申請到低收入戶資格的時間比獎學金的申請截止日期晚,可以先提出申請獎學金之後再補上低收入戶證明嗎? (2017-02-16)
不可以,申請時就須具備資格
Q15:學海經費核定可否提前公布? (2017-02-16)
本部補助經費每年依限定時程於每年5月31日前公布,配合送件截止時間及審查作業時間,故難以提前公布。
Q16:聲明書須由計畫主持人或是由薦送學校填寫? (2017-02-16)
「薦送學校」填寫,校長蓋章且蓋關防,且一校一份聲明書即可。
Q17:海外醫療保險規定 (2017-02-16)
為保障學生權益,學生赴國外研修或實習均須投保醫療保險。
Q18:學海築夢-實習簽證部分 (2017-02-16)
請薦送學校或計畫主持人透過合作對象之國外實習機構洽詢,瞭解學生赴當地實習需申請何種簽證,以符合當地國實習法規即可。
Q19:學海築夢-請問學生出去需要持何種簽證呢? (2017-02-16)
需依照各國家當地的實習法規需使用哪種簽證,建議向當地實習機構確認
Q20:學海築夢-計畫主持人可否同時提出兩個子計畫案申請? (2017-02-16)
本部無限定,應依各校校內推甄規定辦理。
Q21:學海築夢-外籍教師或約聘教師是否能擔任計畫主持人? (2017-02-16)
計畫主持人須為薦送學校之專任教師,故約聘教師無法擔任。而該教師是否為專任教師,由薦送學校自行定義。
Q22:學海築夢-國外實習機構同意書或是契約書,是否有格式限制? (2017-02-16)
無格式限制,但國外實習機構及薦送學校須共同簽訂並簽名,項目應包含待遇、保險、工作內容…等。
Q23:學海築夢-實習契約簽定問題 (2017-02-16)
應由薦送學校(含計畫主持人)、與國外實習機構簽定實習契約書2方或與學生3方,不得透過仲介公司辦理海外實習相關事宜。
Q24:學海築夢-若選送學生赴國外學校實習,惟薦送學校已與該校簽訂學術交流協議書或備忘錄,則是否不需再另行簽訂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 (2017-02-16)
學術交流協議書或備忘錄並未規範選送學生赴國外實習相關權益,爰需另行簽訂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以保障學生權益。
Q25:學海築夢-不能藉助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海外實習相關事宜,請問是否能有其他方式,像透過仲介引薦至海外實習呢? (2017-02-16)
薦送學校計畫主持人應親洽國外實習機構,以確保執行計畫之品質及有效維護學生海外實習的權益。學海築夢計畫可以透過相關單位引薦或諮詢,但嚴禁透過仲介公司辦理及相關營利行為,須有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之實習合作契約,不得與仲介簽約。
Q26:學海築夢-計畫若有子計畫無法執行,能否新增新的子計畫? (2017-02-16)
無法增加新的子計畫,但可以由當年度已送本部學海計畫申請計畫書中之子計畫遞補。
Q27:學海築夢-由薦送學校自行分配各子計畫案補助金額,請問各子計畫案所提配合款是否須達教育部補助款之20%? (2017-02-16)
薦送學校需提出獲本部學海築夢補助「總金額」之20%配合款(104年起非依個子計畫),每位選送生獲學校提出之配合款不一定需達到20%,但獲補助額應「同時包括本部補助款及薦送學校提出之配合款」。
Q28:學海惜珠-計畫是否可以不限制語言成績標準? (2017-02-16)
申請學生之語言成績標準係由「薦送學校自訂」,出國研修之學生需具備基本的專業能力及語文能力,並符合學校校內甄選辦法之相關規定。
Q29:學海計畫-應屆畢業生如辦理延畢保有薦送學校學藉且符合其他相關申請資格時,則可依各校甄選規定辦理校內申請,是否可以申請? (2017-02-16)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在學學生,即可申請學海計畫。選送生在國外研修或實習期間亦需保有薦送學校學籍。
Q30:學海惜珠-如果申請的學生因故無法出國,是否可以換送另一位學生出國? (2017-02-16)
惜珠經費不可流用,如學生未出國,需將經費於結案時繳回教育部。
Q31:築夢新南向-計畫主持人是否可以同時申請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 (2017-02-16)
本部無限定,應依各校校內推甄規定辦理,如同時申請築夢與新南向築夢計畫,申請的國家不可重複。
Q32:築夢新南向-同一個計畫主持人申請兩個國家要分兩個計畫書寫嗎? (2017-02-16)
要點上沒有相關規定,由計畫主持人與薦送學校評估即可
Q33:築夢新南向-同一個計畫可不可以去兩個以上的實習機構? (2017-02-16)
要點上沒有相關規定,由計畫主持人與薦送學校評估即可。
Q34:更換研修國別或國外研修學校是否須報部審核? (2017-02-16)
選送生如有正當理由能提出具體說明者,逕向薦送學校申請並經其同意後,得轉換其研修國別、研修學校,以一次為限,且原研修領域仍不得變更,不須報部審核。
Q35:哪些項目變更需要備函? (2017-02-16)
"需要備函的項目:
(1)學海築夢經費變更
(2)學海築夢/新南向計畫主持人變更
(3)學海築夢/新南向實習機構變更
(4)新南向最低薦送人數變更
附註:除了「新南向最低薦送人數變更」之外,其他皆需檢附變更資料"
Q36:學海築夢-經費變更 (2017-02-16)
"計畫經費變更/流用時,請參考以下流程:
(1) 計畫主持人向薦送學校提出申請
(2) 將變更公文、校內審查通過會議紀錄寄給教育部委託辦理學校,並副知教育部備查
(3) 上網更改系統資訊"
Q37:學海築夢/新南向-實習機構變更 (2017-02-16)
"變更實習機構時,請參考以下流程:
(1) 計畫主持人向薦送學校提出申請,並備妥(a)新實習機構介紹資料 (b)原機構與新機構不同處之對照 (c)新實習機構之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 (d) 校內審查通過會議紀錄
(2) 經學校同意後,將變更公文與(a)~(d)項資料寄給教育部委託之學校,並副知教育部備查
(3) 上網更改系統資訊"
Q38:學海築夢/新南向-計畫主持人變更 (2017-02-16)
"變更計畫主持人時,請參考以下流程:
(1) 取得原計畫主持人書面同意,並填妥計畫主持人同意書 (新舊主持人皆需蓋章or簽名,無固定格式)
(2) 將變更公文、變更同意書寄給教育部,並副知教育部委託之學校備查
(3) 上網更改系統資訊"
Q39:新南向-最低薦送人數變更 (2017-02-16)
"變更新南向最低件送人數時,請參考以下流程:
(1) 計畫主持人向薦送學校提出申請
(2) 薦送學校於選送生出國前一個月,正式函報教育部與教育部委託之學校(皆為正本)
附註:薦送學校向教育部申請最低件送人數變更時,只需準備變更申請的公文"
Q40:結案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2017-02-16)
"各校結案時需備妥:
(1) 結案公文 (正本給本部委託之學校,並副知教育部)
(2) 各校收支結算表
(3) 經費支領一覽表 (列印總表,且需用印)
附註:收支結算表可於相關辦法與表格下載,經費支領一覽表在填寫完學生結案資料後可直接列印。"
Q41:結案的期限? (2017-02-16)
"(1)學生 / 老師的心得:於出國研修(實習)計畫期程結束後二星期內上傳
(2)結案:最後一位選送生回國報到後兩個月內辦理,並以「校」為單位辦理。"
Q42:學海築夢可否分開學生結案? (2017-02-16)
本部學海築夢自104年度起,以「薦送學校」為補助單位,故須等校內各子計畫選送生全數返國後始能結案。
Q43:新南向學海築夢增加學生或是更換學生需要知會教育部以及本部所委託之計畫辦公室? (2017-02-16)
根據要點規定,只有「薦送學生低於本部核定之最低選送人數」,才需知會。增加學生人數或更換計畫學生,皆由校內自行斟酌評估
Q44:學海計畫心得影片要如何上傳? (2017-02-16)
學海心得影片上傳方式:建議各位老師與學生可以先將影片上傳至網路影片分享平台(例如:Youtube、Dropbox等等),在將網址連結複製到文字檔心得中。
Q45:搭乘廉價航空赴國外研修或實習,其航空公司給付之收據是否可以辦理經費核銷? (2017-02-16)
各校經費核銷相關事宜係由校內會計單位辦理,請逕洽校內承辦單位。
Q46:選送生及計畫主持人於出國研修(實習)計畫期程結束後須繳交心得(成果)報告,並得繳交經國外研修(實習)機構同意之研修(實習)經驗分享短片至本計畫資訊網,請問是二者是皆須繳交或是擇一繳交即可? (2017-02-16)
選送生及計畫主持人於出國研修(實習)計畫期程結束後二星期內必須繳交心得(成果)報告,而經驗分享短片歡迎主動提供,但未限定必繳。
Q47:學生歸國後如辦理休學,是否要追討回補助經費? (2017-02-16)
"要點規定選送生出國研修期間應保有在學學生身份,在國外研修滿一學期/一年或實習滿30天以上,並回本校報到,即可辦理結案。
如有其他情況發生,請依該校於選送生出國前簽訂之「行政契約書」辦理。"
Q48:學生如果實習期間結束,但還要繼續留在該國進行交換,是雙聯學制的學生,可以提早結案嗎? 返國日期應如何計算? (2017-02-16)
"依本要點規定,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選送生赴國外研修期間應滿一學期(季)或一學年並獲得學分,如薦送學校要提前結案,學校需自行承擔學生是否歸國報到的風險。
附註:返國日期即是實習結束的日期"